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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想不想要权力(1 / 2)

曹朝阳的话,让许一山警惕了起来。

虽说曹朝阳说的算是实话,但许一山并不相信他真的愿意退位让贤。

体制就是一个大染缸,掉进去任何东西,出来时都是一种颜色。世上大多数人,都在想方设法往染缸里钻,只要攀爬住了缸口,就恨不得纵身跳下去。

跳进去的人,没有一个愿意爬出来。

曹朝阳能担任洪山镇镇长,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到现在为止,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搞清楚,他究竟是凭着什么来当这个镇长的。

有人将他祖上三代的底细都翻了一个遍,发现绝对没有一个人有特别之处。也就是说,他家并无关系。

过去他仅仅只是子承父业守水库的人,并且还将一座水库守得溃了坝。按理说,他应该被冠以玩忽职守的罪名,至少也该挑出来背一下锅。

万幸的是他不但在水库溃坝后没受到任何处分,反而一飞冲天。

茅山县决定将洪山镇作为“旅游兴县”试点单位,并非心血来潮。

洪山镇拥有一座被列为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区的云雾山,县里在段焱华的主导下还成立过云雾山旅游开发公司。

此时将旅游开发公司再度拿出来,表明县委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侧面证实茅山县委在发展战略上有前瞻性。

搞旅游不可能赤手空拳,先得有投入,才会有产出。

可是投入的资金在哪?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段焱华的目标性很明确,衡岳市有钱,而且特别多的钱。因为新来的市长过去在财政部工作,人脉关系广,他争取拨款,比别人轻松容易许多。

段焱华胃口大,他不满足于零敲碎打,想一口气从市里争取一笔重建虹桥的资金过来。

这个任务,就交给了许一山。

虹桥是许一山心里迈步过去的坎。一提起虹桥,他的心便会莫名其妙的揪紧。

有时候他会想,自己当初坚决要炸掉虹桥的决定是不是真对了。倘若虹桥不炸,那场洪水或许也不会对洪山镇造成致命的伤害?

心里一有了这个念头,以后再想起来,愈发的不安。

可是关于虹桥重建的一些事又让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的气。

当初人家廖小雅带着资金千里迢迢赶来援建,段焱华却在常委会上极力反对。

他是县委常委,又是洪山镇党委书记。他拒绝援建,别人还有什么话说?

就在大家翘首以待段焱华大手笔恢复虹桥原貌时,突然爆出来黄大岭状告洪山镇政府的事出来。

黄大岭状告洪山镇,开辟了茅山县民告官的先河。

这是一桩说不清的官司,黄大岭单方面毁约,要求洪山镇退还其承建虹桥的保证金,这是典型的强权官司,明明他毁约在先,怎么还能要求对方赔偿?

许一山在这时候挺胸而出为洪山镇辩护,却在辩护的过程中得知了另一个真相。

黄大岭打官司要退钱,是因为洪山镇毁约在先。

洪山镇与他有过口头协议,在黄大岭将十五年大桥过桥收费权还给洪山镇政府后,作为补偿,洪山镇应该将小平原土地置换给他开发。

正是因为土地置换遭到了许一山的强烈狙击,才让黄大岭的置换计划泡汤。

黄大岭一气之下,将官司打到法院,表明他是个遵纪守法的商人,是个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