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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做警察就要干刑警!(1 / 2)

ps:太太给力了!

衷心感谢“好书就追”和“我是5421647”两位书友的再再次打赏,我们有了一位护法和一堂主,激动不已,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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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体恤下属,知道良庄警务室同志肯定顾不上吃晚饭,特别让大师傅多炒几个菜,人一到直接去食堂吃饭,随车押来的嫌犯交由值班民警看管。

崔副书记身份特殊,要热情接待,袁政委作陪,去对面金盾宾馆。

其他乡镇党委副书记来没这待遇,说到底一样是沾老卢光。老卢承诺乡财政出10万善后,这包括那些解救出来的妇女接下来一段时间吃喝拉撒睡和回原籍路费。

如果乡里不管,只能由公安局管。

上级越来越不把乡镇当一级党委政府,财权不断往上收,事权不断往下推,乡镇财政紧张得有上顿没下顿,他们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一级党委政府了,认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全公安局的事,认为公安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就是一句笑话,不管不问更不会出钱。

老卢做事霸道,但是有担当,认为只要是乡里的事全归他管。

成立工作组协助打拐,出经费帮着善后,能做到这一点的,全县估计就老卢就良庄,不会有第二个。

警务室关那么多人,只有安小勇、小任、老王、高亚丽及一帮联防队员,并且要安排一半人去老蚕桑指导站守夜,两百多公里外的江阳市有一个随时可能潜逃的拐卖团伙头目等抓捕,韩博心急如焚,狼吞虎咽,吃得是“战斗饭”。

“细嚼慢咽,这样对胃不好,别急,先口汤,把汤喝完再上楼。”这么敢打敢拼又有能力的小伙子不多,吉主任真为能“联系”这么一个部下骄傲,关心爱护之情溢于言表。

“吉主任,哪能让张局等我?”

“他正同在李大队、王解放一起审你们押来的那个嫌犯,特大案件,要上报市局上报省厅的,他不亲自问问不放心。”

李大队见过一次,刑警大队长,局党委成员,局领导之一。

王解放听说过许多次,从没见过,刑警大队两个副大队长之一,思岗县公安局的传奇人物,不到二十九岁,很年轻。

上上下下全在搞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局里去年赶时髦也搞了一次,在系统内公开竞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刑警三中队副中队和巡警队长。

有资格竞聘的没人去竞争巡警队长,所以高长兴今年有机会“以工代干”,以事业编民警的身份混个中队长干干。

刑警三中队出过一件事,中队长被立案调查,现在已经判刑了,当时队里情况比较复杂没人竞聘。

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是热门,好几个刑警队长、刑警队指导员、派出所副所长和派出所指导员竞争,王解放以副中队长身份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夺魁。

退伍军人,在部队是侦察兵,立过二等功,退伍后去省警校进修,大专学历,很能打很能干。

不过局里能打能干的同志多了,许多人说他之所以能竞聘上,与家庭有很大关系。他父亲退居二线前曾先后担任过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和县政法委副书记,要说没关系真没人信。

人家的事管不上,就算管人当上副大队长也只是一个正股级。

论年龄,比他年轻。

论关系和背景,人说起来我比他硬,政法委副书记算什么,我的关系是未来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韩博越想越好笑,鬼使神差地冒出句:“主任,张局不放心我半案?”

“怎么可能!”

吉主任点上烟,微笑着解释道:“小韩,你要对自己有信心,你办案能力和领导力量有目共睹,既年轻又不失稳重,大事小事不忘向局里请示汇报,局领导对你非常信任。张局之所以亲自问问,一是这属于特大案件,要上报市局和省厅。

二是我们从来没见过如此猖狂的人贩子,从去年11月到今年11月,短短一年时间里,光往我们思岗和新庵的柳下镇居然拐卖六名妇女,把未遂的和往其它县市的算上,超过十名,罪恶滔天,骇人听闻,枪毙他一点不冤!“

“您没见过?”

“犯罪分子形形色色,犯罪行为五花八门,我们没见过的多了,比如贩毒的,我们思岗从来没发生过毒案,从来没抓获过毒贩,连吸毒人员都没发现过。”

吃完饭,跟吉主任一起去前面见张局。

见过好几次,离这么近,单独汇报工作是头一次,多少有那么点紧张。

公安局长,全县“最可怕”的一个,事实上一点不可怕,有些像丁书记,面带笑容,语气平缓,给人一种很和蔼可信赖的感觉。

“韩博同志,能及时发现线索,说明你们警务室工作踏实,你这个公安特派员有责任心。公安部曾颁布过的通知,曾明确要求对公布以后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都要作为重大案件立案侦察,可是一线的同志又有几个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