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先生、刘先生均系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吴先生在该平台购买了刘先生出售的宠物用品,后在线申请退货退款,平台支持了吴先生的诉求。但刘先生认为其销售的物品不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诉至法院,要求吴先生返还货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先生系在向他人批量购买产品后再加价出售,其交易行为具有营利性质,身份应认定为“经营者”而非“普通用户”,其销售行为应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据5月26日澎湃新闻)。
由此案可见,“无理由退货”制度的落实在二手交易平台遭遇困难,消费者也在这里遇到“无理由退货”困惑,原因就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卖方必须是“经营者”的身份限制。近年来,与购买全新的商品相比,物美价廉的二手商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同时,虽然人们通过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处置闲置物品变得越来越方便了,但随着平台用户的增多,平台上又存在着大量专门从事二手交易的经营性用户。对这些卖家的身份如何认定,决定着“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否顺利在这里落地。
问题是,今天的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一种习惯或意识,在卖家身份一时难以辨别的情况下,消费者还能放心地“买买买”吗?如果都像前述案件一样,卖家身份需由法院逐个确认,其中的时间、司法等成本又显得过高。在二手市场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这个“无理由退货”之困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产生更多类似纠纷,进而影响这个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话又说回来,购买二手商品时自己是否可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如果把这项辨别的责任一律交给消费者,似乎明显有失公允。这么做,一是无端为消费者增加了额外负担,二是可能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立法意图常常落空,影响到人们的消费信心。所以,为了在不增添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让其对自己的退货权利抱有较为确定的判断,在交易时明确卖家的身份,应当是一个更为可行的选择。这就要求二手交易平台在用户注册时对其身份进行更为明晰的区分。注册用户究竟是经营者还是普通用户,应当区分清楚并在其主页显著位置予以标识,以免消费者“难辨雄雌”。
二手交易平台注册用户的快速增加,要求平台对每位用户的身份属性、交易性质进行实时、严格和准确区分,实践中也存在很大困难。此外,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在平台内注册从事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一律被称为“平台内经营者”,而非营利性的二手货交易往往很多平台都有,如此一来,“普通用户”的身份又难以说清了。这时,为了保护个人之间正当的、非营利的二手货交易顺畅进行,双方在交易时“有言在先”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用户在非营利性售卖二手商品时向买方声明,自己的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则,由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成交。这样一来,将“无理由退货”之困解决在先就更容易了。
📜(撰稿:荆晴怡)河南新增12例新冠阳性涉安阳许昌
2024/06/20慕容唯宁☒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作专业委员会在广西南宁成立
2024/06/20平清阳🌖
习近平主席特使、全国政协副主席何报翔出席科摩罗总统就职典礼
2024/06/20通君星🚵
痛心! 美国一女子用汽水冲奶粉喂养孩子,致4岁女儿死于糖尿病,“去世时牙齿已全部腐烂”
2024/06/20应敬蝶❣
读懂“zoo walk”背后的新需求
2024/06/20屠倩鸿⛿
因无法完成入境防疫要求 达美航空中美航班暂时停航
2024/06/19夏侯蓉罡♻
又一家亚马逊大卖倒下,申请破产!
2024/06/19虞鹏永😢
新加坡经济第一季度同比增长2.7%
2024/06/19倪婵敬r
王者荣耀2024年腾讯游戏发布会的完整视频释出…
2024/06/18凌瑶恒u
中央网信办等三部门: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准研制
2024/06/18终星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