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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地主傻儿(1 / 2)

楚子寻,楚老七,楚少爷,楚家独苗

他一生下来,就有着许多的称呼和身份,也因此,一生便注定不只属于自己。他很早就意识到了这点,并自愿为楚家奉献一生,这多少让楚老爷颇为老泪纵横——生了七个娃,盼到的这个不仅是个男娃,还总算有些出息。不然,假若是个败家精,楚家家大业大的,那可真愁死个人了。

但他也是个活得潇洒肆意的人,因为有能力,所以年纪轻轻就可以在有限度的范围内自由的生活。而且他是个心胸开阔的人,天生的乐观派,也并不为如此大的家业如何发愁,他广泛的结交各类朋友,为自己未来的生意铺路。

百里臻就是他狐朋狗友,啊,是众多朋友中的一位,但是,他们从来都假装不认识。准确说是百里臻不愿意“认识”他,楚子寻也就只能“不认识”他。

和高洁的睿王殿下没有任何交集的纨绔子弟楚少爷,被睿王殿下理所当然地当狗一样使唤,这些年来整日在天下四方乱跑。这不,刚刚回给东裕那位跑来大汉不打招呼的容太子爷点儿颜色瞧瞧,屁股还没坐定呢,就颠儿颠儿地一路北上,终于是赶在百里臻入北翟之前到了神龙山脚下。随后,又是一番折腾,这才如此站在了众人的面前。

远远瞧着那被树干大石堵住的官道,楚子寻骑在马上直呲牙。

哎,活着,不好吗?没事儿干嘛非给那尊神仙找不痛快啊。

是了,人人都道大汉睿王殿下乃神仙下凡,可一直也没指明,这位下凡的神仙,究竟是什么品种的哦他的意思是说,是哪一路神仙。

长袖善舞的楚少爷以自己与睿王殿下这么多年的交(孽)情(缘)保证,百里臻他丫就是一——

煞神。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很多人肯定不信,毕竟瞧这厮长得是白白净净仙里仙气,又整日喜欢用白衣服捯饬自己,看上去是比小爷他这个在红尘烟火里滚的还要好看那么几分,但楚子寻心里头门儿清,这是百里臻的“对敌武装”,自己人谁不清楚他的面子里子什么色儿的啊。

和百里超这个面慈心黑的伪善人伪君子比起来,百里臻伊就是五脏六腑心肝肠肚彻底的黑透了。至今,楚子寻仍不明白,这样的百里臻到底哪里还有脸嫌恶百里超。

当然,作为煞神手底下的“走狗”,楚子寻也没脸说什么的了。

他一边下了马悄悄上山,一边在心里暗骂那个给百里臻找不痛快的傻子。等抓着那傻子之后,楚少爷寻思着得亲手给他两刀。要不是这夯货,他哪至于赶了几千里路之后还要爬这诡得要死的神龙山。

楚子寻南山这一路走得很顺,到了山顶,他还好心情地拿出怀里揣着的小银镜,照了照自己的模样。这银镜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的万芳斋里搞来的,银丝绞合而成的外壳上嵌着星星点点的红宝石,漂亮而结实,便是一不小心将镜子摔在地上,这设计巧妙的银绞丝也会将里面的镜子好好得保护起来。那镜面也清楚得仿佛水镜子是的,清亮里透着光,比模糊昏黄的铜镜面成像清楚不知道多少倍。

楚少爷看着自己映在影子里的脸,满意地扬了扬眉。虽然一路跑得灰头土脸的,但灰头土脸的楚少爷照样光彩夺目。

楚子寻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又将他的小银镜收回了怀里,然后昂着他的高傲到仿佛瞬间长出雀翎的头,从南山爬到了北山。

一脚刚踏进北山,他又开始呲牙了。

奶奶的熊,居然有人敢在楚少爷面前使用阵法,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楚少爷是谁啊,楚少爷可是大名鼎鼎的

唔,这可不能说,说了马甲要掉了。

而且用吧还用这种不痛不痒的,什么用云雾将人分开,他们真以为把百里臻周围的左膀右臂调开了,就能奈何得了这尊煞神吗?完全是以卵击石自讨苦吃。

百里臻的心情,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不太美妙的。

那么,现在就要屁颠儿屁颠儿赶过去的小爷他,岂不是往枪口上撞?

楚子寻恨得直咬牙,决定等腾出手空了收拾这蠢货的时候,再多捅个七八十来刀吧。

因为此时天刚蒙蒙亮,爬了一天又一夜山路的楚子寻困得直打哈欠,气骂完之后,便在山中寻了个树多的地方睡了一觉。

楚子寻轻功高绝,只要寻一两处支点,他便能躺着入眠。大概因为这段时间实在太累,他这一日是听到远处传来的人声才醒的。

这会儿在北山的人

楚子寻扒开树叶远目,这一看可不得了,他一不小心就发现了个不得了的事情!

瞧瞧瞧瞧,那朝东边跑过来的白衣男子,不是百里臻是谁?只是,他怎么是用跑的

呦呵,我的天,竟还是被个小公子拉着跑的!

为避免自己以偏概全,楚子寻不着痕迹地下了个阵,他这阵与旁的阵不同,好出难进,目的就是为了免得那些乌七八糟的家伙,打扰他对百里臻进行定点观察。

收获与付出成正比,趴在树上盯了好一会儿的楚少爷,顷刻间便赚得盆满钵满:百里臻一路上都没有主动开口叫那小公子松手。

天哪,大新闻啊,洁癖精百里臻居然还有和别人手拉手的一天,那人居然还是个男人!

他就说百里臻这家伙这么多年怎么就一直不解风情不落红尘,原来是原来是

诶呦喂,天家的这颗独苗长得可真是太板(歪)正了!

楚子寻非常想笑,想哈哈哈哈地放声大笑,只是怕被百里臻发现,他只能辛苦忍住。

只不过,能让百里臻动了心思的小公子,也很让人好奇啊。

难不成,比他还美?不然,怎么百里臻与他相识这么多年,他愣是一点没看出来他有这种爱好。

楚少爷自然不是龙阳之癖,他喜欢胭脂美人,只不过,自认为是美的化身的楚少爷,嫉妒一切比自己美丽的存在。

百里臻的存在,就很让他嫉妒了。但对方实力强大,久而久之,这份嫉妒就淡了。

现在,他开始嫉妒百里臻的这个“相好”了。

谁曾想,后面居然高潮迭起,那小公子瞧着年纪不大,说出来的话却跟抖包袱似的一茬接一茬,还堂而皇之甩了百里臻的手!躲在树上的楚子寻再也忍不住了,冒着被杀头的风险浪笑开来。反正他轻功好,百里臻实在打过来了,他打不过就跑呗,总归是有条活路的,可如今若是不笑出声的话,只怕是要被活活憋死。

走到近前,楚子寻才看清这小公子的模样,对方居然是刚刚与贞阳公主成婚的太史司马迁!

人人都道是太史头顶青青大草原,可谁想,如今贞阳公主头上也绿了呢?这醉人的绿,还是她的胞弟睿王殿下亲自戴上去的呢!姐夫和小舅子什么的

睿王殿下这一手,妙啊。

楚少爷表示,自己是个开明的人,不会因此歧视睿王殿下或者太史的。不仅如此,他还要做见证人,见证他们找到属于彼此的幸福。

“楚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