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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七十九章 出老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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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城繁华如斯,赌场也是遍地开花。赌场多了,竞争也就激烈了。于是,许多赌场打出童叟无欺的幌子,开始招揽顾客。

十赌九输,这是千古不变的至理。纵观身边的例子,有几个靠赌钱发财的,大多数都是输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即便是有偶尔走了狗屎运的,用不了多久又会输得裤衩都不剩。因为人的是无限的,久赌必输。

对于石小凡这种巨富来说,赌钱不过是消遣,如果他愿意,买下一条街的赌场眼睛都不用眨一下。

凌天扬就不一样了,他是想靠赌钱发家致富的。于是愈赌愈输、愈输愈赌,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

石家家大业大,只要他高兴,石元孙招呼刘德旺随他造去吧。

可人毕竟是要脸的,输得久了凌天扬自己也不好意思起来。于是这才输急眼了以后,他出起了老千。

兴茂赌场,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横批,你也来了。

赌场之风,历朝历代其实是严厉打击的。虽然我们都在说仁宋,可对于赌博打击最严厉的,却恰恰是大宋朝。

春秋战国时期:太子赌博屡教不改就要废掉。战国时的律法明文规定,凡“赌博戏财”者,要处以“罚金三币”。如果是太子赌博,则处以笞刑如果再犯,加重刑罚。屡教不改者,便更立太子。

秦朝:私下设赌“刺黥”大臣李斯为秦始皇制订法律,其中对私下设赌的官民“刺黥,也就是在脸上刺上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重者“挞其股”。

汉初,高祖刘邦将禁赌的重点放在上层,凡官吏“博戏”财物者,罢黜官职,“籍其财”——不但没收赃款赃物,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汉武帝时,翮侯黄遂因赌博而被判处仅次于死刑的带刑具服苦役。

唐朝:设赌被抓处以充军。唐代对赌博也禁得很严,发现赌者,“杖一百”,并没收家籍“浮财”。如是设赌抽头渔利者,律定“计赃准盗论”。而如在京城设赌被抓获处以极刑,民间设赌抓获则处以充军。

抓赌最严厉的朝代,应该是北宋时期了,眼中的可以砍头。

北宋:重者处斩!

五代十国后期天下大乱,盗贼四起,赌风日盛。宋太祖赵匡胤立国之初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对禁赌有明确的律文。在实际的处罚中,甚至超过了律文限制,处罚之重可谓空前绝后。

故北宋开国后,宋太祖制定律条:

处斩:凡在京城赌博者一律处斩。《宋史太宗纪》载:太宗“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

同罪:凡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宋会要辑稿刑法志》:“开柜坊(赌场)者,并其同罪”;

充军:京城以外犯赌博罪的一律发配充军。

可以说,北宋时期对于赌博的打击是最严厉的。

然而,到了盛世,对于帝王来说,只要是不威胁到自己的统治的东西,一概不怎么加以禁止的。于是,赌场开始蔚然成风。

太祖太宗皇帝禁赌的禁令,实则名存实亡。甚至于赵祯,也被石小凡拉去过几次大赌特赌,酣畅淋漓。

石小凡带着狗腿子浩浩荡荡来到赌场的时候,凌天扬正被两个大汉架住了不能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