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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三章 不得不仁义的仁义之师(1 / 2)

定下此番谋划后,宗义如知道,这一切已经基本稳妥了。

雨森芳洲是儒生,心中既有忠君之大义,又说要效三闾大夫,其整理完藏书后,必死。

藏匿白银的,是自己的心腹,只要把那些做苦力运输的人都杀掉,便无人知晓。

幕府这边的人知道自己藏银,因为现在这批白银必须要幕府这边人的许可才能搬运。

但只要把这个人扔回日本,他一走,自己再把那知情的心腹除掉,大顺对这边的情况也不熟,并不会立刻知道他私藏白银的事。

将来幕府要是问他要银子,自己到时候却是大顺的爵,真有本事便去要。

如今他刚刚结婚不久,娶的是熊本藩藩主细川家的女儿,刚结婚不久,加之对马藩和虾夷那边一样,参觐三年一次,且无嫡子,所以也不需要去江户做人质。

他爹死的时候,他还没成年,所以他认了叔叔做义父,由叔叔做藩主。现在叔叔让位后,还活着。

自己就还一个弟弟,虽然自己还没有儿子,但年纪还不大,还不用现在就把弟弟认为义子,亲弟弟现在也在对马。名为氏江如苗。

他知道要谋划这样的事,不能太多人,要先搞定身边的亲近人。

于是在一片混乱中,他先将自己的叔叔和弟弟叫来,密谈。

…………

一日后。

雨森芳洲以为此番日本必要受大挫,他所相信的东西两华论,怕是再无可能。整理了自己最后的书稿后,将其所虑“日本唯有割裂华之一字做日本国,方有未来”一事写作五千字文稿,作绝笔。

如屈大夫事,投水而死。

同时,宗义如的其弟弟,氏江如苗,一个人来到了大顺的军舰上。

没有带翻译,他相信大顺这边会有翻译。

即便大顺这边没有翻译,靠纸笔用汉字沟通也毫无问题。

小艇带着他靠近了军舰,船上的人放下了绳索将他拉了上去。

米高与几名军官一起,知道他是对马藩藩主宗义如的亲弟弟、且宗义如还没有儿子后,便真心实意地谈了起来。

氏江如苗也是开门见山,直接问道:“不知道君官居何职?可能做得了主?”

一众军官包括馒头在内,心道我们算是官居何职?

算起来,海军尚未制度化,只有军衔,少有官职。

这里面的主将馒头,在名义上也不过是一艘军舰的舰长,只是暂领分舰队之事。

虽说这些人完全可以做决定,但对方既然这么问了,还是需要给一个让对方安心的回答。

这时候说什么“周郑交质”之类的诚信典故,毫无意义,对方不可能信。

“天朝的礼政府郎中,正在朝鲜国。如果对马藩藩主真有心朝贡天朝,正可与礼政府沟通。两国开战,若要望风而降,必以诚信为本。你可放心。只是不知道对马藩藩主是什么意思?”

氏江如苗和朝鲜那边打过交道,知道朝鲜的礼曹,大概也就相当于天朝的礼政府,这些人主管辞令、制度、仪式。

不管怎么说,礼政府的人总是比这群当兵的可信。

听到礼政府有人在朝鲜的东莱府,这件事就真的可以谈了。

宗义如和他商量过,条件其实很简单。

对马藩可以把八万两白银给大顺海军,但要有个足够分量的人,做保证。

如果大顺军要占领对马藩,不能够攻占栈原城。在等到天子的诏书之后,宗氏才可以离开栈原城。

如果不能答应这些条件,宗氏是不会投降的。

当然,如果大顺能够答应他的这些条件,对马藩可以将对马岛上的一些武士送走,免得大顺驻扎占领的时候袭扰。

也希望大顺能够以诚信为本,对马藩给出白银之后,允许对马藩的一些商人撤离。

亦或者,大顺可以保证秋毫无犯,那么对马藩的商人愿意出白银赎买“劫掠之灾”。

条件说出,军官们凑到一起,躲开氏江如苗,小声地商量了一下。

馒头觉得这个条件完全答应。

“我们虽然终究是要被对马藩的商人忌恨的,毕竟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但就现在而言,如果我们真能允许他们离开,倒是可以让这消息传回日本,也便于日后我们让他们缴赎城的钱,别处商人以为我们守信。”

“武士嘛……也可以让他们走。甚至家人都带上也没有问题。对马藩一共也没几个武士,跑回日本,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

“相反,想要收服对马藩民众之心,必要从最低贱的农、工入手。赶走武士,也便于我们在对马效土佐故事,‘约法三章’,一如天朝田亩税、焚烧高利贷借据,尽收民心。”

“否则,那些武士就算暂时投降了,听到我们居然要分地归民,他们必要反叛。”

“既如此,真不如都把他们扔回日本。将来在军中,杀起来也容易,免得留在本地做地头蛇,藏起来的话,抓也不好抓。”

“你们觉得呢?”

其余军官也都点头,认为没什么问题。

海军内部,这一次是想要干出一番大事的,最好能让陆军没有出力的机会,就把日本的事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