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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这他妈的什么鬼畜画风...)(1 / 2)

茭白快吃完馄饨的时候,察觉到沈而铵看着餐馆门外发愣,便把视线挪了过去。

哦,是那女孩子,沈而铵暗恋的对象。

女孩子是和家人一块儿出来逛街的,头上戴着鹿角发箍,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了小月牙,青春洋溢活泼可爱,那股子对未来的憧憬能感染到身边人。她的性格跟沈而铵刚好互补。

茭白吃瓜旁观,不参与不评论,更不会助攻让他们有另一种结局。因为他的任务不是要改变主角配角的命运,让**变言情,或者把贱受渣攻的be变he,他只管弄活跃度,其他的关他屁事。

他可是be狂魔。

“喜欢就去追啊。”be狂魔对原著渣攻这么说。

青春年少男才女貌,双向暗恋,救赎,成长,我把我的世界送给你,你在我的世界亮起灯修起路种起大树,这配置还不错,他破天荒地吃一次也不是不行。

对面的沈而铵霎时就从塑料凳上站起来,他两手按着卓沿,指尖发白僵硬,下颚线收紧,黑深的双眸盯着茭白,像是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汹涌情绪。

这样的他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他的父亲,冷峻,有压迫感,且极具危险性。

“别误会,我没有暗中调查你,”茭白仰了仰笑脸,“不是有句俗话吗,喜欢一个人,就算嘴上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你刚才看她的时候,喜欢跑出来了,被我抓到了。”

沈而铵依旧盯着他,周身犹如丛林兽类被侵犯领地的攻击性却有所收敛。

茭白认真道:“我说真的,喜欢就去追,不要等长大了才去后悔。”

沈而铵看了看从门外走过去的女孩,他垂下眼,微摇头。

“我和她,不适合。”沈而铵轻不可闻地说。

茭白往嘴里塞了最后一个馄饨,算了,随便吧,原著里这些人生死都框在豪门大家族的框子里面,感情线全是狗血跟刀子,而且是一千米削铁如泥的大砍刀,狗血成吨成吨地撒,他一个有任务在身的屁民,还是别插手了。

“吃完了,回了。”茭白喝干净汤,擦擦嘴起来。

沈而铵没反应。

茭白走几步,见他还站在桌边,便回头催促:“走了,回家啊。”

沈而铵怔了一下,跟在了他后面。

两道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秋风一路护送他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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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茭白在食堂打饭,一个男生挤到他身边叽里咕噜了几句,他打了两个菜就去了小树林。

一辆车停在树底下,后座的车窗降下来一点,露出了齐家蠢比小少爷那张软乎乎的脸。

茭白拉开车门,弯腰端着饭缸坐进去。

伴随着一股子浓郁的蒜味。

小少爷窒息了:“你故意的吧?”

茭白:“这台词耳熟。”

齐霜的脸色青白交加:“我昨晚说今天要来找你,你就故意打蒜苗,还,还有糖蒜?那是人吃的吗?”

爱吃糖蒜的茭白不爽了,他冷笑:“你谁啊,犯得着我这么重视?”

齐霜被气得喘不过来气,一副心脏病犯了的样子。

昨晚他一晚上没睡,想了很多,好几次都想去找大哥坦白,大哥那么厉害,肯定有法子治这家伙,到时候他面临的局面会直接从被动翻身。

可他没有那么做。

如果让大哥知道了他的真正想法,只会教训他,阻止他,说不定还让二哥回国管教他。那沈而铵怎么办,谁来帮他?

齐霜布满血丝的眼睛渐渐湿润,要哭。

茭白不耐烦道:“说快点,我还要回教室吃午饭,看不到书我会吃不下去。”

齐霜:“……”

车里响起小少爷可怜兮兮的呜呜哭声,看起来软弱无害,他这样很容易令人动容,产生怜爱之心。

但在场的观众是比他两个哥哥还要了解他的人,他的表演在对方眼里十分拙劣。

茭白的视线往车窗外扫,这次小少爷学聪明了,没一个人来,他带了个高高大大的保镖。

那保镖就是他的骑士。

《断翅》里,那保镖第一次出场不是这时候,而是齐霜嫁给沈寄之后,第一次正式对付礼珏时。

追漫那会儿,茭白发现保镖的相貌有点像戚以潦,他还以为是戚以潦他爸的私生子。

直到中后期,保镖的身世出来,他是戚以潦大哥大嫂留下的血脉。

认祖归宗成了戚家人以后,他还对齐霜念念不忘,明里暗里帮对方脱险擦屁股,最终把命搭进去了。

“你留在南城不回老家,还来三中,王初秋,”齐霜阴阳怪气,“不对,现在应该叫你茭白,你连名字都改了,改名换姓,筹划了很久吧。”

茭白一笑,唇边显现出两颗小虎牙:“是啊。”